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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标准物质
来源:湖南省认证认可协会  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267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标准物质

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行业专家技术优势保障标准物质定级评审工作质量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公正,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组建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应标准物质研制与应用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在标准物质研制、应用、管理体系与规范研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熟悉标准物质相关研制技术、测量技术、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要求、数理统计与不确定度评估方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获业内普遍认可

(四)熟悉计量与标准物质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和技术评审要求,具有较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水平

(五)能够按要求参加评审活动,履行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

(六)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731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填写《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审查公示。市场监管总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专家专业与领域分布需求,确定初选专家名单,并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

(三)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入选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承担相关专业和领域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专家申请材料收集等工作委托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具体承办,请申请人所在单位2021910日前将盖章纸质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快递至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及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号楼102-B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联系人:张鹏 010-82261832

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联系人

卢晓华 电话15201101988邮箱luxh@nim.ac.cn

邵明武 电话13681247816邮箱shaomw@nim.ac.cn

     

    附件1.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1810日        

(此件公开发布)